为了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所属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资产量大小确定一名或二名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本单位资产,其岗位职责及办事指南如下。
一、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宣传和执行国家、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并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
2.负责本部门资产台账的管理,并掌握本部门仪器设备的分布情况、装备水平、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熟悉本部门资产配置技术要求和发展状况。
3.负责本部门新增资产的验收、入账以及账、物的日常监督管理。
4.负责及时到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有关报废、报损、报失、调拨、上交等手续,做好账、卡、物处理,使账、卡、物保持一致。
5.负责指导、检查本部门在用仪器的维护、维修,保持较高的完好率。及时上报、调剂闲置、积压的仪器设备,提高使用率。
6.每学期定期与本部门资产使用人(保管人)进行一次账、卡、物的核对,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一次账、卡的核对,对核对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7.负责监督、落实本部门人员调动、退休等变动时,资产的交接工作。
二、新购资产入账流程
凡购入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教学科研等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执行如下报账流程:
1.购入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明细提货单,内容详细注明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型号、厂家等。
2.收到资产后,各二级学院、部门应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并凭以上资料填制验收单,内容详细注明名称、数量、单价、型号、规格、厂家、使用部门、使用人等;
3.凭单位采购计划表、合同、发票及资产验收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入账手续,凭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的资产验收单(三联)方可在财务上报账。另外,资产验收单由各二级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统一保管(白联:资产科留存;红联:使用部门留存;黄联:会计科留存。),以便和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对账卡;将新增资产标签(低值易耗品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除外,以下相同)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核实资产名称及资产编号等信息后对号入座端正粘贴到实物上,以便全校日常资产清查。
三、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管理
1.学校每年一次的清查一般采用部门自查、全面清查及重点抽查。
2.部门自查是由国资处统一通知,并分别提供部门资产明细账,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明细账分别核实本部门资产实物是否账实相符和标签是否毁损。
3.全面清查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前通知,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实训处、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处和部门资产管理员共同参与,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的资产明细账,清查各部门资产账卡的核对及实物的盘盈盘亏情况、放置地点和标签粘贴情况。
4.重点抽查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前通知被抽查部门,由国资处提供的资产明细账,并和纪检处、被抽查部门资产管理员共同参与资产清查,清查内容同上。
5.部门自查、全面清查、重点抽查根据清查结果,如账实不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盘盈、盘亏表,盘亏资产同时执行资产报损流程;调出资产尚未办理调拨手续的,同时执行资产调拨流程,并报国资处作账务调整,直到账实相符。如账实相符,在资产清查明细表后注明账实相符并签字盖章,返回国资处归档备案。
四、在用资产的调拨管理
1.资产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调离原资产管理岗位时,应实行“接替人先到,交班人后走”的原则,由部门负责人监督,交接双方对所管资产账、卡、物进行清点后,办理交接手续并同时报国资处备案,以便国资处及时办理变更部门资产管理员;
2.部门合并及撤销时,撤并部门资产管理员必须到国资处办理原固定资产的立户和销户等交接、变更手续;
3.固定资产服从学校统一调配,资产原则上不随人员流动,资产调配时,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部门资产管理员,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提供将调出的资产编号,由调入部门资产管理员到国资处办理资产调拨单一式三联,并让资产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均签字,调拨单分别留存国资处、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以备查。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处理的条件
正常报废原则上指已达到学校规定使用年限,已完全不能使用或不能修复使用的资产;
若提前报废应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出具二级学院、部门及专家的技术鉴定书,由国资处、纪检处共同确定并签署意见后办理报批手续;
被盗的物资设备应出具保卫处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划清责任并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
教学实训设备还须报教学设备与实验实训处审核批准。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的程序
(1)正常报废: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制资产报废清单一式三联,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章,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实报废资产编号、名称、使用年限、型号、规格、金额等,附专家小组的技术鉴定书(如果属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还须到教学设备与实验实训处审核批准),最后在接到相关通知后连同实物、卡片、报废单报国资处,由国资处统一上报校领导和市财政局办理报批手续,国资处、计划财务处根据报批结果做账务调整。
(2)提前报废:资产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提前报废,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提出申请,写明提前报废的原因,填制资产报废清单一式三联,由部门负责人签章,到国资处核实报废资产编号、名称、使用年限、型号、规格、金额等,附专家小组的技术鉴定书,由学校相关部门划清责任并签署意见,如有经济赔偿,须附计财处交款收据,报校领导审批后连同实物、卡片、报废单等一并交国资处,国资处根据金额大小执行相关报批手续后调整账面及实物。
(3)资产报损:资产由于被盗或丢失,需报损资产,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写明报损原因,提出报损申请,被盗资产应出具保卫处或公安机关的被盗证明文件,然后填制资产报损清单一式三联,部门负责人签章,到国资处核实报废资产编号、名称、使用年限、型号、规格、金额等,如果教学实训设备还须到教学设备与实验实训处审核批准,由学校相关部门划清责任并签署意见,如有经济赔偿,须附计划财务处交款收据,报校领导审批后连同申请说明、被盗证明文件、卡片、报废单等一并交国资处,国资处根据金额大小执行相关报批手续后作资产账面调整。